《劳动合同法》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如何处理?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,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。 (提示:黄石市麦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黄石市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、黄石市劳务外包公司、黄石市最好的劳务派遣公司、黄石市劳务服务外包公司、黄石市物业管理服务、黄石市保安服务、黄石市人事代理、黄石市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、黄石市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商) |